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服務對象與內容

服務對象

1. 年滿65歲以上。

2. 生活自理能力缺損需他人照顧之長者,或是罹患長期慢性病且需要醫護服務之長者。

3. 自費長者。

4. 台南市政府委託收容照顧補助之長者。

服務內容

護理服務、日常生活照顧、復健服務、營養服務

社工個案管理服務、健康促進活動、文康休閒活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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